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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已于2017年8月16日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1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服务指南》。
现将文件印发你们,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辖区内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域名注册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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